激光协会
首页 > 项目申报

广东省培育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

发布时间:2020-05-15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制造强省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快培育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集群,促进产业链协同创新,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情况

(一)发展现状。激光与增材制造是前沿科技、经济建设等国际竞争的关键领域,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驱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量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国之重器动力源泉我省是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大省,企业总数和产值均占全国的30%以上,形成了以大族、纳思达、创鑫、杰普特、光韵达、海目星、光库等为代表的10余家上市公司,其中2019年大族激光主营收超过100亿元、纳思达超过230亿元,年主营收超1亿元以上企业30家、1000以上中小企业300余家。2019年全省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主营收超过1000亿元,驱动下游应用产业营收超7.9万亿元。初步形成以广州-深圳为科技创新走廊,东莞、惠州和佛山、珠海、中山、江门等珠西地区为载体的产业集聚态势。

(二)存在问题一是关键核心技术有待进一步突破。前沿原创性/领先性技术创新不足、原创性成果产出较少,产业基础材料、关键零部件、高端装备等部分依赖进口。二是技术应用深度和广度不足,产业发展水平落后于欧美等发达地区。在超快激光加工、激光医疗、激光显示、增材制造等领域技术创新应用与融合不深,增材制造产业规模偏小,缺少行业领军企业三是产品质量与可靠性不高,缺少知名品牌。创新发展乏力,产品处于全球产业链中低端,同质化竞争严重,中小微企业盈利能力弱,抗风险能力低等。四是高水平创新平台和示范基地偏少,专业型顶尖人才、复合型优秀人才缺乏等。

(三)优势与挑战作为国内制造业大省和全球重要的制造业基地,我省产业集群发展优势明显:一是已拥有全国领先的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技术基础。初步形成了涵盖产品设计、材料、关键器件、装备与系统、工业应用和公共技术服务等产业链。二是企业数量多,产业集聚态势明显。拥有了一批主营业务为激光与增材制造的上市龙头骨干企业,众多中小微企业蓬勃发展的产业集聚态势。三是拥有一定数量的创新平台与人才队伍,建立相关的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平台30多个、企业工程技术中心20多个。四是规模化应用前景广阔。我省拥有领先于全国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家电、先进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等优势产业。面临的挑战主要有:一是逆全球化、中美经贸摩擦和全球新冠疫情对国际贸易格局、产业市场发展趋势等带来了新变化,构成巨大挑战。二是国际科技霸权与打压常态化,中小微企业面临巨大生存压力,投资扩张减缓。三是知识产权与品牌竞争激烈。相关知识产权、标准、品牌等建设滞后,在国际上的话语权与影响力有待提高。四是人才争夺、区域竞争进一步加剧。全球乃至国内各省市之间对专业人才的争夺白热化。

二、工作目标

2025年,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集群拟达到以下发展目标:

(一)产业规模保持全国领先。培育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年主营收10亿元的龙头骨干企业15家以上,超1亿元以上企业100家,全面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实现年增长20%以上,年主营收超过2500亿元、工业增加值达1000亿元的产业集群,同时辐射带动相关产业附加值超过12万亿元。在产业基础和产业发展模式上保持在全国领先。

(二)产业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建成包括广东省实验室、激光大科学装置、高水平创新研究院等多个创新平台,形成专业型顶尖人才、复合型优秀人才聚集高地。实现专利授权量年增长率超过15%,制定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或国际标准200项以上,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超过10%

(三)产业布局持续优化。进一步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一带一路等区域创新主体的对接合作,打造产品设计、基础材料、专用材料、关键零部件、高端装备与系统、应用技术与服务等全流程产业链,形成以广州-深圳为科技创新走廊,东莞、惠州和佛山、珠海、中山、江门等珠西地区为产业集聚载体,粤东西北协同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实现一核一带一区协调发展新格局。

(四)产业生态基本完善。集聚全省乃至全球创新资源,进一步发展与完善集新技术研发+标准与知识产权服务+高水平人才引培+创新平台建设+全过程金融支持+应用市场拓展于一体的综合性产业生态体系,形成以产业链上中下游的大型龙头骨干企业为引领,众多中小微企业蓬勃发展的产业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  创新驱动推动技术跨越式发展。积极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扎实部署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启动一批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开展前沿/领先原创性技术研究,开发光纤器件、扫描振镜、激光加工头等关键器件,开展超大功率/大能量激光器和新型智能化/高精度增材制造高端装备研制与应用。提升基础/专用材料-关键零部件-高端装备与系统-应用与服务的链式创新能力,实现技术跨越式发展,提升产业发展水平。(省科技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  壮大企业带动产业集群式发展。培育和引进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应用前景好、产业支撑作用明显的创新主体。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中小微企业以及企业之间的技术合作,合力开展关键应用技术联合攻关。支持重点企业瞄准核心技术和产业链关键环节实施兼并重组,加快资源有效整合。形成一批具有标杆性、国际影响力的领军型企业,引领产业集群式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牵头,省财政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  加强推广助力产业深度发展。大力建设一批产业创新创业示范区,实施试点示范工程,不断拓展新的应用领域和开发潜在市场。推动在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汽车、船舶、核电、模具、新能源、量子信息、医疗器械等领域深度应用与融合,促进在军事国防、农业、文化教育、科学研究等领域的拓展应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民政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  优化布局促进产业协同发展。鼓励各地市根据当地产业发展现状和特色,积极优化产业布局,打造一批可促进产业链上中下游协同发展、各具特色的支撑和配套载体。鼓励不同地域/空间企业建立错位、协同发展格局,打造以广州-深圳为科技创新走廊,珠三角为核心,粤东西北协同发展的产业布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有关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  强化支撑助推产业全面发展。建设激光与增材制造广东省实验室、产业园区以及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创新中心、技术联盟、行业协会等支撑平台。加大对新型研发机构和科技型孵化载体支持力度,大力支持初创小微企业发展增大研发投入强度积极推动产业服务资源与企业发展需求无缝对接。(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  深化合作实现产业融通发展。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创中心建设,鼓励企业开展跨地域并收购、创业投资以及设立海外研发中心。推进产业内部技术、资金、人才、知识产权等要素的流动,促进不同产业相互渗透与融合。加强跨地域交流合作,实现全球化分工与协作。(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牵头,省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重点工程

(一)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1. 原创引领。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开展关键材料、核心器件、高端装备与应用等原创性/领先性技术研究,部署一批颠覆性、变革性的研究项目,取得一批原创性成果。(省科技厅牵头,省教育厅、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强基固本。大力开展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和基础软件等研发。重点支持大模场光纤、高品质晶体等激光材料,高性能金属粉末、高分子和生物医用等增材制造专用材料,高功率合束器、光纤光栅、光隔离器、扫描振镜、激光加工头、高亮度芯片等核心器件,数据处理、工艺规划与控制等专用软件研发,全面提升产业集群的技术基础保障能力。(省科技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装备突破。大力推进万瓦级工业用光纤激光器、超短脉冲激光器、增材制造高端装备等研制,攻克涉及精密激光加工装备与系统、增材制造装备与系统以及产业应用等关键共性技术,实现重大装备与系统的自主保障,达到比肩或引领国际水平。(省科技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创新产业应用工程

4. 产品应用创新。大力推进技术应用创新,提升产品应用水平。重点实施面向国家和我省重大需求的应用示范工程,不断拓展在科学前沿、军事国防、航空航天、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医疗器械等领域创新应用,实现应用技术在深度与广度上的飞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民政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 产业深度融合。推动与航空航天、汽车、模具、核电、船舶等产业深度结合,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推进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超高清视频显示、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量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深度融合,促进产业快速发展。(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科技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平台建设工程

6. 高端创新平台。积极推动南方先进光源、超强超短脉冲激光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大科学装置科技牵引作用和产业集聚效应。鼓励和扶持企业建立新型研发机构,推动激光与增材制造广东省实验室和高水平创新研究院等平台建设。汇聚世界顶尖优秀人才、引领未来科技创新,提升我省科技实力和创新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牵头,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 交流协作平台。建立完善广东省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技术联盟、行业协会等组织。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等参与产学研用产业联盟建设,促进发挥各类创新资源优势,打造共生环境。支持我省创新主体与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开展多方位合作,推动行业交流协作。(省科技厅牵头,省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财政厅、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产业品质提升工程

8.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企业、科研院校从国际和行业层面开展标准和知识产权的顶层设计与规划,制定有关工艺/装备/材料/软件/应用/服务等各类标准,提升产业国际话语权与影响力。加大标准和知识产权保护推广力度,建立专利、商标、软件保护机制。(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 推动质量品牌建设。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关键零部件、高性能激光器和高端智能装备等知名品牌。支持参加深圳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中国国际光电博览会、深圳国际激光展等高水平展会和论坛,提升国际知名度和产业影响力。(省市场监管局、商务厅牵头,省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文化和旅游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产业育成孵化工程

10. 推动园区建设。推进激光谷、增材制造产业园建设,强化产业园对区域发展的引领、辐射作用。支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建设,提升产业孵化与服务能力,大力扶持初创小微企业等新生力量,提高产业集群发展质量与安全性。(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发展新业态。鼓励探索融资租赁、共享等新型应用服务模式,催生服务新业态。促进产业与新一代电子信息、汽车产业、先进材料、超高清视频显示、生物医药与健康、智能机器人、量子信息等产业渗透与深度融合,孕育和孵化新领域新行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部省市联动机制。由省政府统筹协调,各地市协同配合,研究部署全省产业发展的重大政策、重大工程专项和重要工作安排,强化资源统筹和集聚,定期召开专题协调会。建立部省市联动机制,加强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接推动产业集群出台针对性行动计划,各地市要加强对集群建设的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通过部省市联动、共同推动行动计划各项任务的执行与落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政策扶持与引导。充分利用基金、风投等金融工具,形成政府扶持资金的放大效应,扩大产业扶持带动面。加大重大专项等政策扶持力度,引导企业和科研院所积极参与推进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园建设,从招商引资、配套条件、要素资源、资金补贴、研发投入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对具有一定应用前景项目给予信贷支持,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尤其是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贷款成本、落实财税及用地优惠政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科技厅、财政厅、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人才培养与引进。支持建立符合产业集群发展特点的人才引育和人才评价方式,坚持引进与培养并举。培养技术带头人、专业团队、企业技术骨干等应用型人才;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的作用,加快机械、光电子、材料、软件、光学、信息技术等学科建设,为行业的持续发展培养研发、管理和技能型人才。制订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面向全球引进顶尖人才和创新团队。建立人才柔性工作的支持举措,鼓励外地高层次人才服务于集群建设,在科研立项、成果转化、表彰奖励等方面给予同等待遇。(省科技厅、教育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项目跟踪考评机制。针对产业技术、工艺装备、核心材料、关键零部件、专业人才、标准/知识产权体系和创新平台等方面短板与需求,制订2021—2025年重点工作计划。建立健全重点项目动态跟踪服务体系,推进建设一批产业集群重点项目、创新平台、重点工程。完善考核与评价机制,充分发挥项目的激励、支持作用。(省科技厅牵头,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计厅、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1.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集群短板突破计划表

    2.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集群重点建设项目表

        3.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集群产业链及重点企业


上一篇: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科技部科技创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返回顶部